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围绕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脱贫攻坚总揽全局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及时地宣传“三农”政策、农业发展成果和先进典型,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提高农业信息宣传水平
全市农业农村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市政府农口重点工作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突出做好产业扶贫、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村改革等宣传工作,用信息宣传促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发展,全面展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机制,夯实农业信息宣传基础
(一)建立信息宣传队伍。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及专、兼职信息员,建立健全农业宣传信息队伍,及时加入安康市农业信息宣传团队QQ群(274410844),交流宣传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分享相关宣传信息和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工作互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业农村系统宣传信息工作网络体系。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专兼职信息员名单报局产业化和市场信息科(附件4)。
(二)开展宣传考核通报。农业农村信息宣传工作年度任务见附件1、2、3,农业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坚持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各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5前将市农业信息宣传发稿统计表(附件5),报市局产业化和市场信息科;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季度和全年各县区、单位、各科室信息发稿情况,并将发稿情况纳入各县区、局属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
(三)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各县区、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稿件的审核把关,制定单位信息宣传计划,组织发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组稿,并及时发送市局产业化和市场信息科及相关媒体。重大信息稿件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未经领导审核同意的信息不得报送。局机关各科室信息稿件由科长审核把关,重大信息稿件要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经审核后方可发布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安康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及“安康农业农村”政务微博及其它媒体平台。
三、创新方法,确保信息宣传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宣传工作,善于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好本单位的工作重点、亮点和成绩,积极支持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做到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组织学习,提高信息员挖掘新闻热点和写作能力,各县区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培养一支服务意识强的农业宣传队伍,全面提升农业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二)深入研究,提升效果。各县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及专兼职信息员要了解全局,准确把握宣传的方向、内容;要认真学习研究信息宣传规律,了解不同媒体的特点特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及投稿。既要重视网络宣传,也要重视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既要抓好传统媒体,也要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在内容上要追求深入,不仅要抓好工作动态报道,也要抓好经验总结和推广,既要反映面,也要突出点,获得良好信息宣传效果。
(三)协调配合,加强联系。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安康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做法与成效。特别加强与《农民日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陕西农村要情》等重点媒体的合作,围绕重点亮点、关注热点难点,积极配合做好媒体采访宣传等工作。
(四)重视舆情,强化引导。要进一步提升对新形势下农业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的思想认识,做好涉农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出现舆情时,要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指导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引导舆论。要建全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准确掌握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处理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热点敏感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引导力、把握宣传主导权。
附件:
1、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2、局属单位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3、机关科室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4、全市农业农村宣传信息员登记表
5、农业信息宣传发稿统计表
6、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宣传计分说明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