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1日在安康考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推进木耳茶叶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市茶产业规范生产和经营, 5月7日—8日,省农业农村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联合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平利县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茶叶种植基地和茶叶加工主体,农业投入品仓库,出动执法人员24人,执法车辆6台,共检查茶叶生产企业3家,生产基地4家,电商销售企业2家,农药经营门店2家。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主体台账建立不齐全,生产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以此为契机,坚持“四个最严”要求,继续组织联合各县(区)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明规矩于前,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抓手,寓监管于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排查隐患、科学监管;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严查严打为重要手段,加大对茶叶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施重罚于后,形成有效震慑,以此带动提升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茶叶成为我市农产品的一张亮丽名片,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因茶致富、因茶兴业”的殷殷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