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民生、凝聚人心,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保证。近期,安康市对全市确定的14个市级扶持重点村和一些典型村为样本开展了调研工作。近年来,安康市各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进行了各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安康市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由于产业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由于各类发展的主观客观条件限制,发展相对缓慢,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安康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北靠秦岭,南依巴山,辖9县1区和两个开发区,139个镇办, 1630个村委会和202个居委会;户籍总人口303.7万人,其中户籍乡村人口188.65万人。2016年以来,安康市聚焦打赢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战、不断推动安康生态富硒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总量持续增长。2019年生产总值(GDP)达1182.06亿元,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7.8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75元,全市成立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792个,全市各县区1697个村完成股权量化,确定集体成员237.88万个,颁发股权证书54.85万份。
(二)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量不高。2019年,集体资产总额150.1亿元,村均集体资产839万元,经营性资产总额14.72亿元,占全省经营性资产总量的3.1%。人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自集体直接分配的财产性收入52.3元,约占0.5%;非经营性资产135.38亿元,资源性资产2632.55万亩(其中农用地2589.74万亩,建设用地35.02万亩,未利用地7.79万亩);村级负债合计5.9亿元(其中:经营性负责98万元,兴办公益事业负债1.1亿元)。
(三)村集体经济创收能力不高。2019年总收入3.58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940.09万元,发包收入642.23万元,投资收益31.58万元,补助收入31615.17万元,其他收入2582.57万元;总支出1.82亿元,其中干部报酬1.25亿元;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入2.4亿元,集体建设性用地出租出让收入707万元。
(四)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582个,当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791个,5—10万元的村284个,10—50万的村107个, 50—100万元的村14个,经营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4个。
(五)村经营及收益情况。从调研的14个村来看,经营性资产总额4440万元,主要是财政扶持、建行等其他部门捐赠、苏陕协作资金等构成,债权投资总额2512万元,股权投资1166万元,自主经营758万元;10个村有债权投资收益,5个村有股权投资收益,3村有自主经营收益;债权投资收益98.76万元,平均收益率3.9%,股权投资收益79.6万元,平均收益率6.8%,自主经营收益54.5万元,收益率7.2%。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收益率较低,增长空间和潜力较小,自主经营收益率较高,但经营风险较大。
二、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对巩固集体所有制执行有偏差。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形式。具有社区性、封闭性、集体财产不可分割性,目前安康市产权制度改革以1790个涉改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从类型上说,部分县、镇对村集体资产的归属界限不清楚,集体资金未经民主程序被随意集中或统筹,集体财产被无偿调拨和侵占,集体资源所有权收益无法兑现等现象时有发生;从层级上看,139个镇级、14714个组级以及1364个移民搬迁社区,在近几年资产逐步由非经营性资产开发演变为经营性资产,特别是脱贫攻坚期间所有的扶贫整合资金收益由扶贫户享受,这就使得各种层次的集体利益关系相互交织,经营性收益的社区性和封闭性被打破。例如平利县长安镇高峰村、城关镇龙头村和汉阴县太行村村集体内资产财政投入的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都未办理部门移交,造成了集体资产管理的隐患。
(二)成员身份矛盾凸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环节中,成员身份确定是成员享受成员权益的“表”,但后期集体成员享受的各项权益才是农民群众的关注焦点,集体成员权益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核心利益。由于我市各县区村集体发展壮大处于起步阶段,2019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只占0.5%,脱贫攻坚期间的资金收益用于贫困户,集体用于分红的资金主要由贫困户享受,所以成员权益矛盾未显现。调研的14个村分红都只对贫困户,非贫困户未分得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收益分红。但各县区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出现的征地补偿款、宅基地资格权上访等问题已逐步凸显。
(三)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不高。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政府“搭台”主要是在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把土地制度、经营制度、组织制度、治理体系等政策落地工作指导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政策制度允许范围内来“唱戏”,应该是想唱什么、用何种方式唱、谁扮什么角色都可以。但是部分政府部门没有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比如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任职与待遇、集体资金使用方向、产业发展内容、分配方案等细节全部都由政府部门“代劳”,造成了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靠、要的思想。
(四)发展与风险防控并存。安康市各地方村集体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协作共赢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等类型的集体经济,增加集体财富。清产核资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并按照《农村集体会计制度》建账或调整账务。截止4月底全市11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和财务移交,建立健全会计账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数62.5%。会计建账率不高,有些村集体的债权投资合同无抵押担保,甚至收益不明确。伴随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目混设、违规举债、承包合同暗箱操作、违规侵吞集体资产等风险也会随之出现。
(五)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足。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根源是要素配置扭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留守农村的优质劳动力缺乏、资本投入回收周期长、农业技术和大型农机具普及率低、农业与农村各类数据体系未统筹开发和利用使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质量和配置效率不高,不能实现合理流动。调查的14个市级重点村中,利用村集体资源要素的有3个村,实现收益的只有2个村,资源要素与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呈现背离状态。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对策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夯实产权制度改革基础框架。坚守改革的政策底线,时刻对标政策目标,把好改革的正确方向。清产核资方面,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精神,认真开展查缺补漏,确保原始报表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档案规范,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高度重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工作,到村、组等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破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将财政投入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结合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确权到村集体,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组织建设方面,在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尽快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登记赋码,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二)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对标整省试点方案,统筹安排工作进度,注重改革协调推讲,确保改革如期完成。统筹财政、市场、发改、税务等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力量,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对于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土地资源如何保护开发利用、财政扶贫资产如何确权管护、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如何发展提升等问题,围绕产业发展、运营管理、项目申报、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激励等内容,各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权利,营造有利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理顺集体资产监管职能部门,由编办按相关法规要求明确财政、审计、纪检、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按职责划转和设置人员和机构。特别要加强对基层集体资产监管部门的人员和机构设置,使集体资产监管职权明晰,有人做事。
(四)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行动。按照“消除空壳村、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的思路,围绕选准一个好产业、组建一支好团队、探索一套好机制的“三好”目标,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立利益联结、运营管理、政策支持和要素流转机制,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五)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围绕权能赋予、民主程序、权益保护等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好政策、好措施,集体经济发展效果明显的好思路、好模式,挖掘并打造一批能经营、能盈利、能带动的集体经济示范村,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发展集体经济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