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8月1日,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委托陕西省秦云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来我市开展第三季度屠宰环节生鲜肉品质量监督抽检和省级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抽检工作。
市农检中心按照抽样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抽样工作方案,并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先后在十个县(区)抽取畜禽样品98份(含猪肉33份、猪肝3份、禽肉30份、鸡蛋20份、牛肉5份、羊肉7份),抽样环节涉及生猪屠宰场4家、养鸡场1家、农贸市场6个、超市和门店26家。
8月5-6日,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20]4号)要求,农业农村部随机确定我市种植业产品为国家级例行监测抽样城市,并委托农业农村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负责我市抽样工作。抽检组随机在我市汉滨、石泉两县区五个蔬菜种植园区共抽取蔬菜样品12个,在宝业综合批发市场抽取蔬菜样品19个,水果样品8个、运输车采样6个。
本次抽样工作在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畜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抽样任务。下一步,检测机构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和分析。监测结果将为国家及全省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判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