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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6日09时42分作者:佚名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种子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净化种子市场环境,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114号)精神和《陕西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陕农业发〔201220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种子监管力度,强化种子许可、标签、包装、档案和备案登记管理,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种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针对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假冒套牌现象严重等三大问题,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

    (一)退出一批品种。对国家和省上明令停止推广和已不适宜种植的品种,坚决予以退出。严控品种数量,强化品种权保护。

    (二)清理一批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的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企业,加大监管与查处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查处一批案件。对各地出现的种子违法案件,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排查梳理,分类督办,及时结案。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四)完善一批制度。按照当地种业发展的要求,制订完善品种管理、市场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三、监管重点

    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突出抓好“五重一大”监管重点,增强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提高执法效率。

    (一)重点内容: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和种子生产经营情况。

    (二)重点作物:玉米、水稻、油菜、小麦、马铃薯和各地用种量较大的瓜菜种子。

    (三)重点区域:种子生产基地县、农业用种大县、种子集中交易市场。

    (四)重点环节: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和市场销售环节。

    (五)重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中上年不合格的企业和扦不到样的企业,近两年市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和受到社会公众举报的企业。

    (六)大案要案:违法情节恶劣、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种子案件。

   四、活动安排

   (一)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详见附件1)。314日至520日,在春播供种季节,以玉米、水稻种子为重点,以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基层种子经营门店和村组代销户为对象,组织开展 “八查”活动,清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和门店,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并扦取种子样品。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督查。

    (二)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详见附件2)。3-4月和7-8月,分别在种子生产苗期、初花期和制种关键时期,各种子管理机构以杂交油菜、杂交玉米制种为重点,深入各生产基地,检查企业生产资质,查阅种子生产档案,检查基地生产条件,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维护基地正常秩序。

    (三)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详见附件3)。81日至930日,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以小麦、油菜种子为重点,按照“八查”内容要求,检查种子包装、标签和档案等,扦取种子样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今年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农业局及种子管理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种子管理机构牵头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分解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市场监管、质量抽查、种子检验、案件查处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种子执法年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实施。请各县(区)于2012316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安康市农业局及市种子管理站。
    
(三)争取投入,强化保障。根据执法年活动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对种子执法监管的资金投入,加强种子检验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种子执法设备和手段,强化种子执法监管力度,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创新机制,提高效能。适应种子管理的新形势,迅速转变和拓宽管理理念,前移监管关口,下沉管理重心,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有机整体,打好管理“组合拳”,使行政许可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品种审定与新品种保护相结合,品种管理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市场检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

   (六)强化督查指导,及时总结通报。为确保“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农业局要根据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考核制度,我局将在活动开展的关键时期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督办,并对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区)农业局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执法年活动,并及时总结上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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