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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17时40分作者:王曾萍来源: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工作,319日,安康市农业局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了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会上,全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同时,学习了《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施意见》及《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于20131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39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明确了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强化了推广部门的工作职责;依法合理设置推广机构,理顺了推广体制;完善推广保障机制,提出改善推广部门办公条件;进一步加强推广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推广队伍业务能力;鼓励多元化主体从事农业推广活动,细化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是顺应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供了保障。新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让我们农技人员倍感鼓舞,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满信心。
    为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落实,会上要求:一是根据省上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迅速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各级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原文学习新法规,结合十八大、中央一号文件宣讲、科技之春、“六五”普法等活动,举办学习培训、讨论交流会,多渠道,宽领域学习宣传新法规,确保农技干部人人皆知;三是要按照实施意见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依法履行好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不断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途径,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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