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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四措施”力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10时26分作者:朱军来源: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中心,以健全监管检测体系为支撑,以加强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为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工作责任。 年初,专题部署了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与各县区农业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在系统内部,对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落实,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实现了部署有方案、过程有措施、考核有标准、问题可追究、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

二是突出重点,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康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康市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为整顿的重点产品,以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为整顿的重点环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农兽药、动物防疫检疫和农资打假的检查整顿行动;结合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大检查活动,确保市民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是强化监测, 推进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对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畜禽产品监测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制定了监测计划,分解了任务指标,全市不断加大对各类农产品检测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检测范围,增加了检测频次和数量;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资兽药和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活动;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对全市已建成的111个现代农业园区必须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在安康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了25个农残检测点,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检测员工作、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检测结果公示、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六项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培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启动仪式、“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围绕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生产、农药安全使用、 “三品认证”等知识,组织市、县相关单位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咨询与宣传。全市共举办现场咨询活动9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5万多份。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安全合格农产品的自觉性和广大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0多人,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6500多家,速测样品0.8万多份,查处问题62起,责令整改35起。全市共检疫各类动物284万头检疫屠宰生猪25.65万头,无害化处理1060头。对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抽取养殖场生猪和定点屠宰场待宰生猪尿检测“瘦肉精”410多份,没有检出违禁药物样品。同时,组织开展了无公害认证技术专题培训,指导生产基地落实质量安全措施,开展标准化生产;组织开展了无公害认证和复查换证工作,上半年,复查换证企业    3个,目前正在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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