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重点检查了饲料经营场所的经营手续和经营种类,并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经营户不能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不能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及其添加剂;不能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不能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不能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要求经营户必须按照管理条件建立进销经营台帐,规范饲料日常经营活动。
通过这次综合执法活动规范了全市的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了无证经营假劣兽药、饲料行为,为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