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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学习国务院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08时43分作者:王春卷 李徐旭 高苗来源:
  

12月18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下一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落实监管任务,要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提高监管能力等。同时,《通知》进一步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再添一道砝码。

  会上,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继瑞强调农业执法部门要切实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通知》作为做好下一时期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并就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积极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提升我市监管执法能力;二是认真总结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明年工作规划;三是元旦、春节将至,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要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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