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议在杨凌示范区召开,我局不仅在会上交流了安康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而且我市8名种养大户业主在会上获得了省级颁发的高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按照全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省执行省、市、县3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一年一认定、二年一复审,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同时,对取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农业部门将实施帮扶指导,开展“一对一”和技术干部、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主导产业,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并将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职业农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