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管理,提高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省、市关于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市农业局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农业系统实际,于7月7日出台《安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报办法》)和《安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聘任办法》)。
本次出台的《申报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市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教育培训、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农机等工作的人员,根据“空岗、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申报原则,把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农业系列职称申报依据,规范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强调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能力和业绩,旨在更加有效的调动和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农业系列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聘任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市农业系统已取得农业系列初、中、高级和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优化结构、严格考核、合约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四公开,一展示,一答辩”为主要工作流程(即:职称有关政策公开、聘任程序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聘任结果公开,聘任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单位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答辩),积极探索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聘任用人机制,《聘任办法》的出台为提升农技人员工作水平,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证农业职称的聘任工作的科学合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