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放心农资供应主渠道,提高农资经营者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合格、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服务优良、档案完备,培育一批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好、示范作用强的“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
创建“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要求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农资监督台;有与其经营的农资商品相配套的仓储设施;签订《质量承诺责任书》,产品质量合格,标签规范,不销售假劣农资、无违规违禁产品,经营的农资产品在近2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严格遵守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和农药经营备案制度,不搞假进销台帐,不乱标价抬价,经营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贴挂上墙。经营档案齐全,帐目清晰,进、销产品可追溯;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经营人员能够正确指导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热心解答农民提出的技术问题,无农资投诉举报发生。
创建活动制订了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申请、审查、公示和评定四个程序,对获得“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公告、授牌和宣传,对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此次活动要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合格、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服务优良、档案完备,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提高,基本杜绝由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