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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7日09时01分作者:李永生来源:

当前,春季来临,气候转暖,病源微生物繁衍加快,正是动物疫病流行的高发和病死畜禽增加的季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

为了搞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吸取江西高安病死猪事件的教训,充分认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赋予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监管的职责,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安排,周密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把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二是进一步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并监督管理对象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的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一律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在规范处理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记录和资料存档。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工作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加大执法巡察力度,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动物及收购、屠宰、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结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关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识,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六是加快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促进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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