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要闻动态 > 农业新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获省农业厅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07时14分作者:李徐旭 高苗来源:

日前,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以陕农业办发【2015161号文件形式,2015年度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通报。安康市农业局被评为“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率较高单位”;白河县农业局办理的《**无证经营兽药案》和宁陕县农业局办理的《**无证生产菌种案》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此次省农业厅共收到各地市参评案卷42卷(其中我市报送参评案卷4份),经省农业厅组织评查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18卷。安康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两年迈出两大步,即:2014年旬阳县农业局办理的《销售劣质复合肥案》获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15年两份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市农业局对案件评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案卷评查小组,强化了人员、责任、要求和措施“四落实”,通过各县区农业局自查、互查等基础性工作,确保了案卷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查人员素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坚持以强化执法能力为主线,以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学法方式,2015年,市上组织了两次骨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案件讨论、理论研讨、交叉互动等多种方式,大力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全市155名专业执法人员全部申领换发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 
  加强案件核审,提高案件质量。在案件核审中主要突出“五审”,即一审管辖权,看是否越权办案;二审程序,看案件程序是否合法;三审证据,看是否形成牢固的证据链条;四审定性,看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五审自由裁量,看处罚额度是否恰当。在核审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违法、处罚不当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进行补正、修改,不办人情案、部门利益案,确保案件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政策尺度掌握的一致性。 
  加强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和《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等规定,市上组织专人对各县区所制作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逐一进行评查,并及时将评查结果进行整理反馈,要求各办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2014年度、2015年度分别评选出10名和5名“农业执法标兵”,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表彰。

主办单位: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7191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   联系电话:(0915)311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