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完善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迅速启动家庭农场认定及名录建设工作。
按照农业部建立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有关要求,市农业局实行家庭农场每季度备案制,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化指导工作,同时将家庭农场主培训纳入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和认定。同时,明确了家庭农场认定工作以县级农业部门为责任主体。现已有汉阴、岚皋等县区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县区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县区农业部门正在全面采集已认定家庭农场基础数据,并将其录入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系统。本次数据采集的对象是2015年底各县区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信息采集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农场所在地、家庭农场名称、经营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经营土地和品种信息等。
今后对于已进入名录库但经营情况有变动、不符合农业部门认定标准的家庭农场,要通过年审等方式予以淘汰,实现动态管理。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建成运营后,将通过金融、保险机构点对点服务进行信息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