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以陕农业办发【2016】135号文件形式,对2016年度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通报。安康市农业局连续二年被评为“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率较高单位”。旬阳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劣质蔬菜种子案》和白河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假农药案》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此次省农业厅共收到各地市参评案卷45卷(其中我市报送参评案卷5份),经省农业厅组织评查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19卷。安康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三年迈出三大步,即:2014年旬阳县农业局办理的《销售劣质复合肥案》获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15年白河县农业局办理的《无证经营兽药案》和宁陕县农业局办理的《无证生产菌种案》获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之后,2016年,又有两份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市农业局对案件评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案卷评查小组,强化了人员、责任、要求和措施“四落实”,通过各县区农业局自查、互查等基础性工作,确保了案卷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案卷制作质量。行政处罚文书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和凭证,制作行政处罚文书是执法人员的基本功,也是执法水平的直接反映。市农业局坚持以强化执法能力为主线,以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
加强案件核审,提高案件质量。在案件核审中主要突出“五审”,即一审管辖权,看是否越权办案;二审程序,看案件程序是否合法;三审证据,看是否形成牢固的证据链条;四审定性,看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五审自由裁量,看处罚额度是否恰当。在核审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违法、处罚不当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进行补正、修改,不办人情案、部门利益案,确保案件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政策尺度掌握的一致性。
全面履职尽责,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行政处罚案卷办理质量优劣,是检验执法单位功能发挥,作用显现的重要依据,市农业局组织专人对各县区所制作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逐一进行评查,并及时将评查结果进行整理反馈,要求各办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评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