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供销社共同印发了《安康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到2019年春节前将取得明显进展,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含小食杂店、小餐馆)企业、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整治食品种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劣质、超过保质期等。此次行动旨在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保障能力。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我市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在本月中旬开展督查,进一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此次整治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和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全市将利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