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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茶业协会关于印发《安康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17时30分作者:佚名来源: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紫阳、平利茶业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康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全面申请、审核授权、分类管理、批次检测、规范使用、行业自律、严格监管”的原则,按公益类、商业类两类和公用商标、母子商标、市县公用商标共用三种模式加快推广应用。

附件:“安康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安康市茶业协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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