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畜牧兽医中心按照中省业务部门和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采样送样工作,即完成了上级部门的采样送样任务,又促进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所送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
据统计,采样送样完成农业部监测的头孢噻呋类猪肉10批;完成省农业厅监测的β-受体激动剂类猪肉15批;β-受体激动剂类猪肝10批;佛喹诺酮类鸡蛋5批。同时还完成了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方案》中的上半年采样送样任务共98批,其中包括:猪肉29批,猪肝29批,鸡肉17批,鸡蛋14批,牛肉6批,羊肉3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