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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09时31分作者:张仁历来源:

5月6日至10日,受农业农村部委托,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法律研究中心窦晶鑫处长、南京农业大学周樨平教授等一行五人来我市调研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重大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领导鲁延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刘继瑞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石泉县绿岭园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志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厂)、池河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海荣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岚皋县佐龙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明富魔芋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众达现代农业园区、南宫山镇宏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汉滨区忠诚现代农业园区、新硒农现代农业园区等地,详细了解我市基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情况。每到一处,调研组都与基层工作人员、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亲切交流,倾听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座谈会上,调研组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机构设置等情况及有关问题与汉滨区、石泉县、岚皋县、旬阳县、平利县执法监管人员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进行了交流。刘继瑞就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做了全面汇报。鲁延柱围绕安康基本概况、五大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康模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安康模式”、体系建设、“四级联创”等创新工作、“备案制”等5大亮点工作做了情况介绍。

 

窦晶鑫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她指出,安康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点高,步子大,典型突出,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两套模式,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尽快将安康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期盼急需解决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领导汇报。并表示,今后将与安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偏斜,助推安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健康发展。

会后,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与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培训工作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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