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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01时14分作者:佚名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农业局包含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其中: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参公单位性质,农业科学研究所、畜牧兽医中心、富硒研发中心、种业管理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一村一品发展指导中心9个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性质)。农业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局机关、10个局属单位及畜禽良种场的汇总数据,因一村一品发展指导中心财务未独立,2015年经济业务收支在机关核算。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指导全市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八)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管理、农机作业和维修以及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九)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承担市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2015年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以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为主线,按照“产业支撑、园区承载、龙头引领、品牌提效、改革驱动”思路,大力发展生态富硒特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农业部、农业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呈现以下工作亮点:

一是粮油生产连丰收。始终将粮食生产作为农业部门的政治责任,按照“优结构、稳面积、转方式、保安全”的思路,以高产创建为载体,加快新型粮油生产主体培育,强化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转变粮油生产方式,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04.3万亩,粮食总产达到87.2万吨,油料总产达到15.3万吨。

二是畜牧产业稳增长。2015年生猪、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564.15万头、34.11万头、199.19万只和2213万羽,较上年分别增长0.98%1.72%2.6%2.69%;生猪、牛、羊、禽出栏量分别达到326.72万头、8.29万头、100.32万只和1273.72万羽,较上年分别增长2.1%3.51%3.45%4.08%

三是主导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新增魔芋面积5.3万亩,建成魔芋产业重点镇办71个、重点村151个。重点示范园25个,魔芋种植面积、产量位居全省第一。建成魔芋产业重点镇办71个、重点村151个。重点示范园25个,全市魔芋种植面积已占全国的13.1%。承办了全国魔芋主产区200余人参加的魔芋经验交流会。

四是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深化院地合作,研发富硒新产品8个,制定完善富硒产品标准9项。修订了《富硒茶》农业部行业标准,填补了安康无国家富硒标准的空白。培育山林经济示范点82个,全年新建养殖小区工程188口,大型沼气工程4处,推广节柴炉1.11万台。

五是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步伐加快。围绕重点产业培育的23个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12438万元,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培育省级龙头企业3家,新增市级龙头企业4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4家,市级86家。累计培育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190个,家庭农场286个。

六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全市23个市级示范镇村落实建设项目360个,完成建设资金投入7.4亿元,全面完成了2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镇、23个市级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10个县区已顺利完成前期实测核查阶段的全部工作任务。

七是农产品质量监管安全有力。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实行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企业“一对一”监管,推行农产品“三品认证”。全市未发生伤害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案件查处率、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办结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

八是创新模式发展水平提升。生猪产业“联盟模式”规范提升,出台了阳晨生猪产业联盟发展指导意见,产业联盟整体提质增效明显。农业机械化“一社一区模式”,为解决不同区域、地域之间农机化水平不平衡的问题找到了途径。我市职业农民培育模式获得全省模式评审特等奖,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十大模式之首在全国进行推广,汉滨区“忠诚模式”获得全省模式评审一等奖,在全省进行推广。 

四、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0600.3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4.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176.4万元;

3)其他收1234.7万元,为非本级财政拨款;

4)上年结转结余2344.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5年度支出总计1060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19.5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5万元;

2)项目支出2503.7万元,是指为完成农业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畜牧产业发展、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监管、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民教育培训等方面;

3)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427.1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3250万元,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跨年度还在实施中的项目资金。

因以前年度预、决算数据由各单位自行公开,2015年度前没有部门汇总数据,综合收支无法与以前年度作比较分析。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农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57.5万元,支出决算64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310.7万元,支出决算440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和以前年度以及2015年度基本工资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二是部分基本支出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年初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46.8万元,支出决算208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支出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年初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二是年中有追加项目资金。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局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9.9万元,支出决算8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9.14万元,支出决算75.4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0.74万元,支出决算11.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2.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前部分项目资金未下达,未能及时纳入预算收入;二是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年初由政府统一预算,单位不做单独预算。

2015年度决算是首次以部门形式公开,固无法与201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比较分析增减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万元,因以前年度预、决算数据由各单位自行公开,2015年度前没有部门汇总数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法与以前年度作比较分析。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3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51231,农业局保有车辆1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

1、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收入决算表

4、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支出决算表

5、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市农业局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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