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指导全市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八)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管理、农机作业和维修以及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九)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承担市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农业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五个扎实”、“五新”战略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围绕做优做强生态富硒现代农业,着力构建农业绿色生产体系、一二三产融合产业体系和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体系,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做强特色产业,筑牢产业发展根基。一是加快畜牧产业向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抓好魔芋产业建设,构建“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抓好富硒粮油生产,积极发展富硒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粮油提质增效;四是促进蔬菜向产业化、园区化发展,深入推进茶叶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二)培育壮大新业态,聚积发展新动能。一是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二是以产业融合为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做大基地、做优加工,做靓品牌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三是围绕“拓展农业功能,创造农业价值”为思路,推进休闲农业建设。
(三)突出精准帮扶,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村)”产业扶贫模式,实现发展与脱贫互利双赢;二是以产业脱贫技术服务“110”平台为载体,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措施,探索可学可用产业扶贫模式;三是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四)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循环农业。一是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围绕“十县十镇百园”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体系建设。
(五)推进品牌强农,补齐发展短板。一是大力实施地狱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三位一体”战略;二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内生动力。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指导、县区组织、镇村实施工作推进机制,坚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二是推进“三变”改革试点村“两个圈覆盖”(即所有镇办全覆盖、当年所有脱贫摘帽村全覆盖),通过试点探索,着力破解一批改革难题,制定一批配套政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激活农村要素,优化资源配置,释放改革红利。
(七)实施科技兴农,强化现代农业支撑。一是深化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科院大连物化所、云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院校的务实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加快成果转化,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二是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强化农技农艺深度融合;三是以信息进村入户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等服务功能,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实现农产品增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等预算单位13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3名,其中行政编制21 名,事业编制242名;实有人员246名,其中行政22名,事业224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5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15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45.17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收入预算4445.17万元,较上年增长54.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二是2018年增加了大病互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项目;二是增加了富硒产业研究院建设与研发专项资金;三是个人采暖补贴提标等。
2018年,市农业局支出预算为4445.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054.1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91万元,31.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55.2%,增长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财政拨款收支4445.17万元,较上年增长55.2%,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农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5.17万元,较上年增长55.2%,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广播电视学校(2050501)105.95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05.95万元,此项支出为农业局局属单位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经费支出项,因规范功能分类科目,原事业运行支出科目今年列入广播电视学校功能科目。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4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畜牧中心2017年度未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8万元,此项预算为今年新增预算项目。
(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4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44万元,此项预算为今年新增预算项目。
(5)行政运行(2130101)25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二是2018年预算增加了大病互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项目,三是采暖补贴提标等引起人员经费增加。
(6)事业运行(2130104)17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1万元,增加原因同上。
(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40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万元,主要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8)病虫害控制(2130108)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主要是功能科目的调整。
(9)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一是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风险评估专项经费,二是增加了畜禽屠宰管理专项经费。
(10)执法监管(213011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主要是功能科目的调整。
(11)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130112)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是功能科目的调整。
(12)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是功能科目的调整。
(13)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11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万元,一是为推进与中国农科院相关研究所的深度合作2018年较上年增加了1000万富硒产业研发专项基金,二是为全市富硒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和“中国硒谷”品牌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新增30万元天然硒资源保护与开发条例立法专项经费,三是新增30万元产业脱贫专项工作经费。
(15)住房公积金(2210201)20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导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451.77万元,较上年增长16.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大病互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04万元,较上年增长233.3 %,增长主要原因增加了富硒产业研究院建设及研发经费专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37万元,较上年增长33.4 %,增长原因为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资本性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为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较上年下降1.4%,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费从预算总量上进行控制和减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1.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3%,农业局局属各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部分单位都有所减少;2018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2018年会议费支出预算77.7万元,较上年增加56.16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68.37万元,较上年增加44.1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根据富硒产业研发专项基金使用计划分别列支学术交流、科技研讨会等会议支出50万元,列支了对富硒企业的培训经费等培训支出5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9.29万元,较上年减少19.19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一般性开支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做政府采购预算,但如果有发生额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业务。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