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森林城市对经营城市有什么益处?
答:森林城市将成为城市的绿色名片,可以间接提升城市的形象;改善投资软环境,外资企业也将更青睐;高质量的人居环境,对外界的吸引力更大。
12.市民如何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答:市民通过以下参与活动“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
(1)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意义和成就,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观念和道德情操,争做一名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和宣传者;
(2)全力支持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争做一名绿色生态文明的参与者和策划者;
(3)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植树义务,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增添绿色生机,营造森林氧吧,争做一名绿色生态文明的播种者和建设者;
(4)倍加珍惜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的成果,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绿化的不法行为,争做一名绿色生态文明的呵护者和保卫者。
13.《“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组织领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组织领导内容包括: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2)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3)在城市森林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4)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14.《“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1)认真编制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2)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3)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
(4)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
(5)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
15.《“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森林建设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森林建设内容包括:
(一)综合指标
(1)编制实施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2)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3)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4)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二)覆盖率
(1)城市森林覆盖率: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的城市达到20%以上,400-800毫米地区的城市达到30%以上,800毫米以上地区的城市达到40%以上;
(2)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
(3)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
(4)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三)森林生态网络
(1)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2)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
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4)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四)森林健康
(1)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2)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3)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4)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5)科学栽植、管护树木。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五)公共休闲
(1)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2)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六)生态文化
(1)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2)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3)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4)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5)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90%以上;
(6)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七)乡村绿化
(1)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2)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16.《“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考核检查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考核检查内容包括:
(一)森林城市建设是对这个城市市域范围进行的城乡一体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城市所辖的区市县均作为森林城市建设的考核范围(年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的城市可限市区和郊区);
(二)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后,对城市所辖的区市县不再另外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国家林业局对“国家森林城市”进行动态考核,在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3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查不合格将提出警告,5年后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17.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条件是:
(1)申报城市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要求主要领导挂帅,同时要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方案、计划、动态、信息等资料。
(2)申报城市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
(3)申报城市要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并编制有《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论证。
(4)申报城市按照《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国家林业局将对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森林文化、城乡绿化一体化等达到一定标准的城市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宣传推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城市森林建设理念。
18.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程序是:
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附上国家森林城市自评报告。两年后,国家林业局组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按惯例,省会城市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应该先申请主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申请主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是由承办城市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林业局行文申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到每一个申报城市考察,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将根据专家组的报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宣布主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城市。根据惯例,如获得“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举办权,国家林业局将会授予主办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19.“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由哪些部门主办?
答:“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由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组织工作由国家林业局负责。
20.“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目的是什么?
答:“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旨在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 让城市拥抱森林”理念,倡导各地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各地加强城市森林建设、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型做法,交流各地城市森林建设的最新成果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