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石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管理,深化责任,做到监管责任、监管措施和执法力度“三到位”,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
一是实行驻场官方兽医负责制。对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坚持24小时检疫监管,签订《动物检疫责任书》,严格履行检疫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检疫操作,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严把检疫流程“三道关”。严把 “生猪入场检疫关”,对入场生猪严格查证验物,查验畜禽标识,产地检疫证明和做好临床健康检查;严把“宰前检疫关”,官方兽医随时观察待宰生猪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屠宰同步检疫关”,进场后待宰的生猪按规定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做好头、蹄、内脏和胴体检验,摘除“三腺”,对检疫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瘦肉精”检验。对外地调进的生猪坚持每批都进行瘦肉精检测,对本地的生猪定期进行肉检和尿检,对检查不合格的迅速上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动卫所加大对养殖场、屠宰户和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五是建立各项登记制度。坚持做好入场生猪产地检疫证明的查验、畜禽标识及临床检疫记录、待宰生猪健康检查记录、耳标回收、销毁记录、屠宰检疫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