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农业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对病害猪肉进行了查扣并展开调查。据调查,该猪是董某5月16日从饶峰镇当地一家农户收购的,单价6.3元/斤,价值1420元。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现场鉴定,该猪四肢及腹下有方形、菱形等大小不同的红色疹块,为亚急性猪丹毒症状。执法人员对病害猪肉进行了现场焚烧销毁,并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对董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告,使他认识到经营病害猪肉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今年以来,该县农业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销售病害肉品违法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处理违法犯罪行为3起,销毁病害肉品280余公斤,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