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阳县农业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提升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和消费安全。
旬阳县农业执法大队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陕农业厅发[2011]127号文件、(安农业法[2012]40号文件)及乡镇检测室建设要求。着力在城关镇、甘溪镇、小河镇等12个重点镇全面落实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大队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旬阳县2013年重点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药残留检测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检测室建设标准和工作推进措施,努力在年底完成重点镇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任务。要求各镇严格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四有”的原则建设重点镇农药残留检测室,负责市场日常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镇区域内农产品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结果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重点镇农药残留检测室的全面建设,将为强化旬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关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