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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农业局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2日14时31分作者:徐永安 刘世超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纯洁执法队伍,旬阳县农业局根据《安康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安农业发[2013]150)文件精神,以《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开展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县农业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县畜牧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成员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次规范行动,结合目前全市畜牧兽医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创建我县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整体推进,同步实施,推动”行风规范行动“深入开展。

严肃纪律,加强督查。为防止“行风规范行动“不走过场,局行动领导小组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暗访,聘请监督员、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内部稽查力度,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同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真正将行风规范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全县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现代通讯手段,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动态,引导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营造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狠抓行风建设、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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