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做到“二个保障、四个最严、一个确保”。保障动物卫生安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抓源头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与养殖场签订了产地检疫责任书,把好了入场查证验物、宰前检疫、屠宰同步检疫、宰后盖章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关口,做好了登记建档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抓执法 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处罚款金额5760元。严厉打击经营、使用伪质、违禁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经营市场。加大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伪质兽药饲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违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行为,确保养殖环节用药安全。
抓规范 确保养殖环节安全达标 。对全县的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
截止2013年11月30日驻县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生猪共计4700头,检出不合格猪肉16头,牛肉一头,共1.9吨,按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入场动物的检疫率、上市肉品的合格率、病害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都达到了100%,今年没发生检疫质量问题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