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致安康市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09时04分作者:肖培渝来源:市农机农经站

全市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你们好!感谢长期以来对安康市农机化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我市农业机械发展较快,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持续增加。农机平安才能和谐致富!农机安全生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和农机手朋友们时刻谨记。正值开春农机安全生产大整治期间,为了你和家庭的安全、幸福、美满,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给您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悔恨。为此,我们温馨提醒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操作农业机械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请您要熟练掌握所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性能及操作要点,对农业机械做到常检修、常维护,特别对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确保农机具在良好状态下运行,避免农业机械带病作业,埋下事故隐患。

       三、请您不要驾驶操作无牌无证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不要超速、超载、违法驾驶或货客混载,不要疲劳、酒后、醉酒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杜绝将农业机械借给无驾驶证人员操作,驾驶操作 农业机械时请随身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单等证件,养成良好的农业机械安全操作习惯。

       四、请您按时参加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对逾期两年以上未年检的拖拉机,农机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注销牌证,农机驾驶证到期前三个月办理换证,逾期一年以上的不予换证。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须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农机事故,不准肇事逃逸,首要任务是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及时向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如果您的农业机械还没有依法办理牌照、行驶证或年度检验,您本人还没有驾驶证,请您及时到所在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检验农业机械、办理驾驶证。各县区将以优质、高效、热情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农机户方便、快捷的办理相关手续。


主办单位: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7191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   联系电话:(0915)311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