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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冷链设施建设需求调查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17时00分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更快地实施我市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摸清各地冷链设施建设需求,现就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县(区)要详细调查建设主体名称、主体类型、主体等级、拟建地址、冷库类型、冷库容积、单体库个数、预计总造价、计划贮藏产品(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冷链设施项目资金能否用于当年建设,冷链设施项目资金整合后不能用于此项目建设的县(区)不用调查摸底,能用于此项目建设的县(区)负责组织调查摸底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为建设主体开展本次调查摸底,脱贫地区可适当放宽至全部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2021年冷链设施贮藏产品以蔬菜、水果、食用菌、薯类、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为主,优先考虑种植类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困地区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运营良好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

(三)优先支持在田头市场、乡镇产地市场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服务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建设主体应合法合规、有较高积极性、有强烈建设需求、有建设用地、有自筹资金等建设要素。

四、有关要求

(一)确保摸底有效此项工作将作为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数据详实准确。请将调查摸底情况(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310日(星期三)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建设需求。

(二)全面统筹规划。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围绕县、镇、村三级农产品销售体系,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本次摸底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确保冷链设施建设布局合理,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满足农产品生产、销售贮藏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在开展调查摸底时,注重宣传方式方法,该项目属于先建后补,以建设主体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坚决杜绝申报主体等待项目资金到位才开展冷链设施建设的情况。无建设用地的建设主体不建议纳入摸底范围。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专门负责本年度冷链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并于38日(星期一)前将人员回执(详见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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