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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15时04分作者:朱小玉来源:

近日,汉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汉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 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该办法明确了贷款的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主要支持县域内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镇级水务公司及电商企业);贷款额度为市、县级农业园区建设业主、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及镇级水务公司最高额度为50万元、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最高额度为2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本次出台的《汉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是2016年出台《汉阴县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升级版,解决了贷款覆盖面过窄的问题,发挥了贷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大作用。这一举措改进了财政对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直接奖补变间接扶助的投入方式,通过建立贷款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破解了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瓶颈问题,有效促进了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动了我县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近年来,汉阴县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坚持循环发展理念,立足生态、富硒资源,开发具有区域特色和自然禀赋的优质富硒农产品,目前已建成以优质粮油、生猪、魔芋、茶业、中药材、食用菌、苗木花卉等生产及加工为主的现代农业园区60个,其中: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市级26个、县级29个,园区入驻农业企业73家,组建为产业发展服务的专业合作社318个,培育标准化家庭农场568家,201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3.09亿元。通过园区的示范引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身园区建设,成为助推园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引擎。

当前,该县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农村经济对金融支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农工作,先后出台了《汉阴县金融支农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汉阴县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县农业园区办积极创新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式、方法,与县邮储银行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将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园区建设贷款基金,放大5-10倍为市、县级农业园区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支持。截至目前,已成功为汉阴县漩涡凤堰生态农业园区和安康市观音河现代农业园区等12个园区放贷,放贷总金额570万元,尚有4家正在审核放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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