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是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5月15日起,在省市普查办的领导指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准确真实、查清底数、服务质量”的原则,白河县及时安排部署,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全力推进普查工作。
目前,该县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所有资料经省市验收合格并已按要求装订上报。全县最终确定纳入清查范围的农业类企业共519家,调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7家(含新增7家),按照相关要求,不纳入普查范围的企业492家,其中规模小的养殖场290家,种植类等非畜禽养殖场109家,55家已关闭或停产企业、12家不存在企业、重复名称的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