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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11时15分作者:来源:

2021年3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21]9号)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蚕桑是安康的传统优势产业,历史悠久、产业链完整、技术体系健全,曾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我市农村群众增收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在部分县区、乡镇的脱贫攻坚中发挥突出作用。但是由于蚕桑产业缺少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引领能力弱,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资源开发尚处于初级阶段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发展。
为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市政府于2020年第12次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推进全市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将蚕桑产业列为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的重点产业。根据本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该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职责起草,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完善,经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意见后,由市政府领导签订发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到“十四五”末,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年养蚕20万张,打造标准化蚕桑产业现代农业园区20个,培育市级以上专业合作社50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蚕茧年产量达1万吨,实现一产产值10亿元,综合产值突破50亿元,使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蚕桑产业基地。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阐述了蚕桑产业的发展理念和思路,确定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第二部分围绕优化区域布局、夯实产业基础,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突出主体培育、延长产业链条,聚力打造品牌、推进产业融合,加大市场开拓、持续助农增收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进一步明晰,进一步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等承担责任的部门和单位。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督导考核三个方面,明确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和考核;发改、财政、商务、人社等部门用好政策,争取项目,市财政每年统筹整合陕南循环发展、津陕合作、苏陕协作以及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500万元,支持蚕桑产业发展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涉及范围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参与蚕桑产业建设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蚕大户等经营主体。

五、关键词诠释

饲料养蚕:根据蚕的食性特点和营养要求,用适当配料制成饲料代替桑叶养蚕。具有简化养蚕环节、提高生产效率,生产不受季节限制等特点,是一种高效养蚕技术。

鎏金铜蚕:1984年出土于陕西省石泉县池河镇的西汉的文物,现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国家一级文物。它的发现证明了我市在汉代的养蚕活动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印证了丝绸在中国古代中西方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双品一标: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六、惠民利民举措

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整合苏陕协作项目资金973万元,支持市蚕种场、汉阴县平梁镇兴隆佳苑等9个经营主体开展蚕种繁育基地建设、小蚕共育设施装备升级、家蚕人工饲料小蚕共育技术研究与推广等项目建设,解决了产业发展缺资金少项目的难题。

附:《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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