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市委农办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家军带领与会人员开展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十章共74条,明确了“乡村”的定义,强调了农民主体地位,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纳入法制保障,并从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五个方面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在扶持措施上,明确各级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学习会上,阮家军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是一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局属单位、各科室要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宣传及实施工作,促进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把握,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点,抓好全市农业农村重点任务落实,切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局在家领导,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