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着力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保障优质农产品安全供给,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
“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且近期疫情形势严峻,我市要求各县(市、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夯实监管责任。统一按照疫情指挥部部署,做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双保证。落实好“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监管职责。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深入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消除监管盲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我市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2021年安康市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整治。种植业产品聚焦豇豆、韭菜、芹菜重点监测毒死蜱等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聚焦鸡蛋、乌鸡、生猪、肉牛羊重点监测“瘦肉精”等残留量超标;水产品聚焦安康钱鱼、安康花鲢、鲈鱼等重点监测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残留超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研判、科学处置,对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查处。
以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强化监测,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记录、生产销售台账建立登记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可追溯。
各县(市、区)要推进农产品“带证上市”,全面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将其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更改完善合格证样式,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使用合格证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培训,真实开具证件,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品控,规范合格证基本样式、内容。
严格加强“双节”期间舆情信息动态监控及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且通讯畅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农产品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