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突出问题。近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委农办牵头,市法院、发改、司法、审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推动全市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按照五个阶段13个步骤梯次推进,11月底完成后,转入常规化管理。
《方案》指出,将对各镇(街办)、村(居)、组三个级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围绕解决当前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收集、审查审计、整改规范工作,按照逐村逐份清、逐村逐份过的原则,全面清理集体经济账内合同与账外合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合同。在村“两委”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农村局土地确权数据图斑、林业局林地确权数据图斑、自然资源局建设性用地图斑,进行比对,以图找地、以地找人、以人找合同,确保未到户的地块都有人认领,有合同对应,与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一一对应。
《方案》下发后,各县(市、区)将采取村集体决议,公开执行一批合同;镇级干部包联,协商处理一批合同;县级部门包联,提级清理一批合同,对违法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提交县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研判。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向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出现黑、恶、霸、痞等情况的,向公安等司法部门移交,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