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强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条原则”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长久不变”这一基本原则,创新实施二轮土地延包“675”政策(耕地为60年、林地为70年、荒山荒滩为50年),以土地到户时家庭承包土地情况为基础,将原先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为60年(1983年—2042年),为巩固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打牢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项措施”强化农村承包地管理
一是巩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回头看”工作,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农户62.87万户,获得省政府表彰。二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保管、更新和使用,有效维护承包农户合法权益。三是狠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加强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案件调处和制度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
“五个促进”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
近年来,全市坚持把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解决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突破口,聚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制止非法的不规范的流转行为,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路径,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推动、规范运转、主体培育、项目建设五个方面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36.6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33.2%。
“两点探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是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监督与管理、措施保障等重要内容,是解答农民群众对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疑惑的“明白纸”,是基层管理主体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的“说明书”。二是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探索总结了“改造利用”“联建利用”“整合利用”“保护利用”“整治利用”等各种盘活“两闲”资源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