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行风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一批社会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全市社会各界人士(每县区2名)。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品行端正,办事公正,敢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的本区域知名人士;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县区执法机构推荐的方式。
(二)审核批准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
(三)聘用
经批准后,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颁发聘书。
四、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及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业行为规范、执行廉政规定以及违规违纪等方面进行监督、明察暗访;
(二)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参加统一组织的调研、座谈、巡查、测评及评议等活动;
(四)向群众宣传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聘任期限
特邀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重新按程序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取消其监督员资格。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5月10日前将《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特邀执法监督员推荐表》邮寄至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监督员电子版照片(照片格式JPG格式、红底彩照、质量1MB以上,以照片本人的姓名命名)。
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陵园路14号
联系人:李徐旭
联系电话:3206674
邮箱:aknyzf@163.com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2014年4月28日
附表: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特邀执法监督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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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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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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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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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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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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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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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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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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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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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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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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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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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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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属民主党派的,在“政治面貌”栏内注明;
2、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内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