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职责
1.承办支队各项工作制度的拟订和督促实施;
2.承办文秘与公文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干部教育和考核、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和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会议组织等工作;
3.承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群团等工作。
科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郝静)
1、在支部委员会和支队长领导下主持综合科全面工作,协助支队班子成员完成党务、政务日常工作事务。
2、协助领导做好支队内部和外部的联系,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传达、督促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
3.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4.草拟支队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
5.承办本单位综合性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督促实施;
6.承办支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安排工作,对各项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单位机构编制、机构组织年报,参与干部人事考察、考核;
8.负责干部人事、职工的教育培训,办理职工岗位定级、升档晋级及干部退职退休、工作调动手续办理工作;
9.负责公务接待、信访工作,负责印鉴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石武)
1.协助科长完成党务、政务等综合科日常事务;
2.负责各类文件收发、分派和送达,文书处理,以及在具体公文处理过程中的“上传下达”、督办检查;
3.负责网站系统(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职称申报系统、党员管理系统、强国学习、智慧党建等平台后台管理;
4.负责支队综合治理、城市创建日常事务的安排和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5.协助做好各项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办,做好会议记录;
6.负责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责任人:王欢)
1.配合业务科室做好中省市农业专项申报,绩效指标考核评价,编制项目预算等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一是负责单位职工工资、各项补贴、奖励性绩效的审批发放;二是负责日常开支票据的监管、审核,报销;三是配合外聘专业会计做好会计账务工作,按月进行财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决算、撰写分析报告等工作;四是负责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上报;五是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对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类、编号以及装订。六是协助领导做好业务工作经费的争取,确保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七是负责配合财政、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单位的财务情况检查,撰写各类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
3.负责单位政府采购系统申报审批及固定资产登记、清算,入账、管理、资产报损报废鉴定、编制资产月报、年报,撰写资产分析报告等工作;
4.负责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政云系统的编制用款计划申报、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公务卡还款等相关业务办理以及系统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5.配合科室做好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编制工作计划、起草本单位内控的相关制度和评价方法,编制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等;
6、负责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
7.负责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日常系统申报、缴纳、基数调整及对账工作;
8.负责单位人事劳资统计工作。办理职工晋档晋级、薪级工资调整等申报工作,填报人力资源劳资统计报表、填报全国农业系统人事劳动统计报表、职工工资总量核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9.协助副科长做好城市创建工作(创文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驾驶员)岗位职责
(责任人:陈道冰)
1.负责单位日常开支票据的监管、审核,报销。
2.负责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领用。
3.负责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政云系统的编制用款计划、支出审核工作;
4.负责公务卡票据整理、审核工作;
5.负责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登记、保管、清查等工作;
6.负责支队公车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保障工作需要和领导用车,做到安全驾驶;
7.负责完成了水、电、房屋及消防的安全管理和维修。
8.负责防汛包抓工作(石武协助配合);配合做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整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市农业领域执法制度、标准、规范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
2、负责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审查、案件调查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4、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岗位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纠察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资料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工作;
8、负责全市与农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的舆情、举报、突发事件的受理督办工作;
9、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资料的收集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宣传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制式服装管理工作;
13、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14、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15、协助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16、协助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相关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李徐旭)
1、在分管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案件审理科全面工作,督查检查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科室人员法治学习、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科室工作效率和整体执法水平;
4、负责抓好各项执法制度、标准、规范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
5、负责支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7、负责监督、监察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岗位履职工作;
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9、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10、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制式服装管理工作;
11、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12、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13、协助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所列行政处罚实施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4
执法证号:27090019005
副科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钟遥)
1、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资料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全市与农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的舆情、举报、突发事件的受理督办工作;
3、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资料的收集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5、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宣传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制式服装管理工作;
7、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牵头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9、协助局科技教育与法制科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相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科长: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所列行政处罚实施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4
执法证号:27090019018
执法一队岗位职责
1、督导各县(市、区)农资市场日常执法检查及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全市农资打假及农资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2、督导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及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3、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4、完成市局安排的“双打”相关工作及考核任务;
5、完成市局安排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省对市质量安全考核的相关工作;
6、承担由市本级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7、承担由市本级实施的种子(含蚕种)、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含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8、承担由市本级实施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等方面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9、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以上执法门类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县(市、区)以上执法门类的农业执法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副科长 高苗)
1、督导各县(市、区)农资市场日常执法检查及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全市农资打假及农资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2、承担《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涉及农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完成市局安排的“双打”相关工作及考核任务;
4、承担由市本级实施的种子(含蚕种)、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含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以上执法门类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县(市、区)以上执法门类的农业执法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1-110项,第192-202项,第264-268项行政处罚的统筹、安排、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2
执法证号:27090019012
岗位职责
(责任人:乐建博)
1、督导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2、完成市局安排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省对市质量安全考核的相关工作;
3、承担由市本级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192-202项,第264-268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行政处罚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3
执法证号:27090019019
岗位职责
(责任人:何苗)
1.完成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中的数据填报工作;
2、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配合乐建博省对市质量安全考核的相关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192-202项,第264-268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行政处罚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3
执法证号:27090019016
执法二队职责
1、负责辖区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负责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管理办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负责辖区内违反《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种畜禽、动物防疫、乳制品、生猪屠宰等方面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4、负责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执法;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监督执法。
5、负责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具体包括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监督执法。
6、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7、依法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具体包括公路动物防疫监督站监督执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督执法;非洲猪瘟防控生猪调运监管执法;非洲猪瘟防控养殖环节泔水喂猪监管执法。
8、负责辖区内农机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查处辖区内涉及科室执法范畴各类案件和专项整治行动,并监督指导县区以上执法门类的农业执法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
11、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责任人:王传传 队长)
1、在分管队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执法二队全面工作,督促科室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负责涉及科室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
3、负责完成制定年度科室工作目标计划和总结;
4、负责组织、协调、查处辖区内涉及科室执法范畴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完成活动方案制定、宣传、督导检查、案件汇总、总结上报等具体工作,督促各县区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各个环节监督执法检查;
5、负责兽医医政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执法;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监督执法以及执法类官方兽医管理(包括官方兽医资格申请注销和网络执法考试等)。
6、负责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区禁止活禽交易专项整治行动。
7、扎实推进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室为民服务站各项工作。
8、负责全市13个定点生猪屠宰场的监督执法,积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生猪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9、负责开展农机安全执法和普法各项工作。
10、配合主管局畜牧和渔业科室完成有关执法方面交办任务;
11、完成宅基地监管执法工作;
12、完成科室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处理主管局转办工单和上传下达单位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42-136项、171-264项,涉及畜牧、动物卫生、农业机械、农村资产方面行政处罚的统筹、安排、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 3210653
执法证号:27090019008
副队长岗位职责
(责任人:乐建博 副队长)
1、协助队长完成科室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完成辖区内涉及科室执法范畴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配合完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宣传、督导检查、案件汇总、总结上报等具体工作;
3、负责督导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室为民服务站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站的作用;
4、协助完成对我市定点屠宰场的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5、负责对全市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全面提升诊疗机构合法化、执业人员专业化及动物诊疗规范化管理;
6、协助完成农业机械安全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7、完成科室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42-136项涉及农业机械方面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672
执法证号:27090019008
岗位职责
(责任人:王欣荣)
1、协助科室领导完成执法二队各项工作;
2、协助完成辖区内涉及科室执法范畴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并配合完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起草、宣传、资料收集、案件汇总等具体工作;
3、协助完成农业机械安全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完成农村宅基地监管执法工作任务;
5、完成科室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71-264项,涉及农村资产方面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10683
执法证号:27090019010
执法三队科室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本级和农业领域执法事项通用目录确定由市本级实施的渔业渔政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2、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市辖区以及辖区内渔业渔政方面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3、监督指导县区渔业渔政执法工作;
4、根据支队统一安排协助完成农业领域其他执法事项的执法工作。
岗位职责
(责任人:朱华 队长)
负责执法三队渔政执法全面工作,对接省市禁捕禁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32-191项,第234-240项,涉及渔业渔政、水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的统筹、安排、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830
执法证号:27090019006
岗位职责
(责任人:郑光贤 副队长)
负责全市渔政执法文件收发,信息,报表填报,上报工作,重大案件办理,渔政日常巡查,市禁捕办日常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32-191项涉及渔业渔政方面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830
执法证号:27090019011
岗位职责
(责任人:唐峰)
负责渔政举报投诉的登记,处理,省移交案件办理,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
负责:
《陕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第234-240项,涉及水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06830
执法证号:2709001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