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中共安康市委文明办、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等8个集体,何昌平、张红刚等18名个人分别荣获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本次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启动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推荐单位公示、相关部门审核、省乡村振兴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
近年来,安康市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任务,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七个提升工程”,有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标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