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前夕,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安排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及早安排部署,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监测检查、指导服务、应急值守、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工作。监管工作人员坚守一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市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供给安全。
汉滨区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屠宰场、种养大户为重点对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产地环境是否存在农业废弃物乱抛乱丢;经营户是否证照齐全、规范经营;农业投入品仓库是否存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是否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和正确使用农药;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真实规范;上市农产品是否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农产品检测工作是否规范开展。节前,汉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主要生产主体11家次,风险监测、监督抽样、快速检测共计151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旬阳市加强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的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月以来,旬阳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15车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5家,完成省市监督抽检63批次,其中蔬菜51批次,畜产品12批次,定量抽检34批次,开展速测89批次,合格率均达100%。同时,旬阳市不断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
汉阴县抓住春节前的关键时机,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紧盯生产重点区域,向生产者宣传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及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短息、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条(份),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优势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石泉县临近春节,石泉县以“县级监管部门、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生产经营主体”四级网格员体系为基础,一是抽调监管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执法检查16次,检查基地30家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销售假劣农药、化肥等行为。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7家次,兽药经营门店3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办结经营假农药案件1件。三是开展农产品拉网式检查,对重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抽样检测67批次,其中种植业53批次,畜禽产品14批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化验检测,合格率达100%。
紫阳县自1月5日以来,紫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员出动,持续开展渔政执法专项巡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农资市场大检查大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快艇45辆次,巡查执法人员210人次,巡查河段400余公里,检查鲜活水产经营门店、摊点35家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68家次,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17家次,肉品经营门店、肉铺58家次,发放《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告知书》75份。通过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节日期间全县畜禽等农产品质量安全。
白河县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到农产品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场所,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随机抽样,做好采样登记,经业主签字确认,确保样品真实性和可追溯。据了解,此次共送检农产品样品55批次,其中:种植业样品44批次,养殖业样品11批次,合格率均达100%。通过开展监测抽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切实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