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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17时45分作者:来源:

    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二、标的清单及说明:

    1、标的清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以电子证据为基础,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查询 ,电子签名、执法文书现场制作、打印,执法程序监控提示及纠错,远程审批审签,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执法”。

1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2、技术要求说

     说明按照“顶层设计、统一开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原则,通过使用建立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动态数据库,监管对象库(含信用等级管理)、执法人员库、现场调查取证、全程记录、远程审批等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基础资源、多维信息感知、协同工作处置、预警决策分析等手段,量化事件标准,形成具备高度感知、互联、智能的管理新模式。实现网络审批、便捷操作,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执法检查、办案全程留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及时发现问题及违法行为、案件办理信息的“即时上传、实时监管、警告提醒”。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采购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安装、验收、人工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采购方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方式:线下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七、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

    凡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陵园路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320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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