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二、标的清单及说明:
1、标的清单
编号 |
项目名称 |
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
以电子证据为基础,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查询 ,电子签名、执法文书现场制作、打印,执法程序监控提示及纠错,远程审批审签,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执法”。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
2、技术要求说
说明按照“顶层设计、统一开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原则,通过使用建立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动态数据库,监管对象库(含信用等级管理)、执法人员库、现场调查取证、全程记录、远程审批等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基础资源、多维信息感知、协同工作处置、预警决策分析等手段,量化事件标准,形成具备高度感知、互联、智能的管理新模式。实现网络审批、便捷操作,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执法检查、办案全程留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及时发现问题及违法行为、案件办理信息的“即时上传、实时监管、警告提醒”。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采购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安装、验收、人工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采购方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方式:线下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七、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宜
凡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陵园路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153206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