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24号)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4〕105号),经主体自主申请、镇级审核、县级实地核查、市级复核,现将拟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电话:0915-3220296。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批)遴选结果进行专项奖补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