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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中央财政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遴选结果进行专项奖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时25分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24号)和《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4〕105号),经主体自主申请、镇级审核、县级实地核查、市级复核,现将拟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电话:0915-3161235。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遴选结果进行专项奖补名单.doc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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