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兽医设备暨非洲猪瘟诊断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内部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兽医设备暨非洲猪瘟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东井街洪学巷中段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兽医设备暨非洲猪瘟诊断试剂采购,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疫苗冷冻库改扩建;第二标段:非洲猪瘟诊断试剂。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10万元
第二标段:26万元
项目用途:非洲猪瘟防控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公司要求是具有资质的专业制冷设备公司或制冷安装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内容的能力。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质文件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资质(机电工程施工资质);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单位须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报名单位在报名后统一由招标方安排进行技术沟通。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须提供诊断试剂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设备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
(3)提供投标诊断试剂的生产厂商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注:设备授权链应完整,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授权书,应附试剂生产厂家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五、竞争性谈判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 31日14:30整
2、竞争性谈判地点:安康市畜牧兽医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邹赐玺 魏小丽
2019年10月21日
电 话:0915-3111489 0915-311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