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无障碍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16时00分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一、起草背景

“银农直连”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又称资金非现金结算平台,“银农直连”资金结算管理是以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为核心,用户通过软件平台线上资金支付申请、审核,与银行系统的在线直连实现线上支付后,自动生成资金支付凭证入账,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行为有据可查、实时公开、财务规范的过程。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银农直连”结算管理,是推动清廉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起草依据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安农发〔2022〕8号)《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纪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康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的实施对象及范围、流程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等内容,共6章16条。

第一章  总则(1—3条)。包括制定的依据、定义,明确落实资金收支无缝隙联批联审、全过程民主理财、无盲区阳光公开、不定期监督检查,做到村集体资金流动闭环管理需要达到的监管目标。

第二章  实施对象及范围(4—6条)。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银农直连”结算管理实施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镇、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细则;结算管理范围包括所有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全面采取银行转账、实时缴存方式进行结算,全面取消备用金。

第三章  流程管理(7—9条)。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出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  监督检查(10—12条)。明确市县主管部门负责“银农直连”平台的培训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职能;镇政府(街道办)负责限额审批、档案管理、日常备案等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结算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五章 奖惩(13—14条)。明确了奖惩激励及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15条)。明确负责本细则的施行截止时间。

四、涉及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银农直连”结算管理实施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的镇、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细则。

五、关键词诠释

“银农直连”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又称资金非现金结算平台,“银农直连”资金结算管理是以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为核心,用户通过软件平台线上资金支付申请、审核,与银行系统的在线直连实现线上支付,自动生成资金支付凭证入账,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行为有据可查、实时公开、财务规范的过程。


       公文PDF原件:安农发〔2023〕163号

主办单位: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地图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7191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9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   联系电话:(0915)3112452